供销经字[2009]2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、各直属企事业单位、各主管社团:
为适应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,确保统计数据完整、真实、及时,更好地发挥统计部门的信息、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,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
统计是实现科学决策和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,是准确把握形势、制定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的重要依据。近年来,供销合作社统计部门围绕全系统改革发展重点做了大量的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日常统计任务,为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了解情况、制定政策、进行业务指导和经济管理,提供了重要依据,发挥了应有作用。
当前,随着改革发展深入推进,供销合作社经营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,统计的难度不断加大,统计业务内涵更加丰富,统计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,各方面对统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非常必要。只有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才能有的放矢,做出科学判断和决策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,努力把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。
二、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
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。要坚持质量第一、实事求是、依法统计,如实上报各种统计数据,提高数据的客观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一致性。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,做到应统尽统,应报尽报,准确、全面反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经营服务情况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、台帐登统、数据审核、报表汇总编制等管理制度,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、有序,数出有据。加强数据质量控制,采取数据会商、抽样调查等方式,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,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。加大检查力度,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,要按照有关规定,坚决予以查处。
维护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支持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、报告和监督职权,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统计工作。统计、财会、业务、仓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协作,互相支持,有关人员要及时提供统计所需要的原始凭证和资料,保证统计工作正常进行。要防止“数出多门”。各统计单位上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(以下简称总社)的统计报表和有关调查数据,必须经本单位统计综合部门审核把关,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。对外提供和使用,要以统计综合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。
三、改进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
总社统计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要求,在保持统计指标相对稳定、连续、可比的基础上,不断改进和完善统计报表制度。各地供销合作社在统一执行《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》的基础上,可结合实际情况,积极探索改进和完善统计内容、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的有效方式,使统计报表制度更加完整、真实地反映经营服务情况,更好地适应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需要。
切实减轻基层负担,坚决制止统计报表“滥、乱”现象。要依照有关法律和统计制度规定,加强对统计报表和各类调查表的管理,避免重复统计。除《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》统一设定的报表外,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增加定期报表,确需增加的,必须经本单位统计综合部门审核后统一编号,并报上级供销合作社统计综合部门备案。下发临时调查表,必须经本单位统计综合部门会签、备案。统计综合部门要定期公布新增统计报表和调查表名录,凡未列入名录的统计表和调查表,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有权拒绝填报。
四、提高统计服务质量
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开发。在做好数据准确汇总的同时,要加大对数据分析和开发利用的力度,准确概括经济运行的情况,科学判断未来发展的趋势。对形势变化造成的影响、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要做专题分析。积极研究设立先行指标,监测行业发展动态,提供导向性参考。指导主管社团做好行业的专项统计工作。对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原材料价格、发展形势要重点监测,密切跟踪。对重要指标、敏感数据要加大监测的密度,根据需要实行周报、日报制度,为保持全系统平稳较快发展发挥应有作用。
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,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机关网站、报刊等媒体,及时发布统计信息。加快供销合作社统计电子数据库建设,改善统计资料管理和查询方式,更好地满足各方面对数据的需求。
五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
统计信息化、网络化是统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标志。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使统计工作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。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实际情况,增加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,及时更新和配置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,注重统计应用软件的开发、推广和运用,加强信息技术知识培训。在总社与省级实行联网报送统计报表的基础上,加快推进总社与地、县的统计联网,力争两年内实现全系统统计数据网上采集、传输、加工、查询和管理,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。
六、进一步健全统计机构
统计机构是做好统计工作的保障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《统计法》的规定,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统计工作,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统计人员。在供销合作社机构改革中,统计工作只能加强,不能削弱。为了加强统计管理,提高统计工作效率,总社将单独设立统计处负责统计工作,同时充实骨干人员。各地要创造条件,将目前分散的各专业统计适当集中,建立综合统计机构。暂时不具备条件的,也要指定一个部门为统计管理机构,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、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工作。
重视和加强基层统计网络建设。基层统计网络是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的基础,是数据的源头。基层统计网络健全与否,直接关系统计质量高低。要加强县和基层社以及社有企业的统计工作,改变基层力量薄弱的状况。县级供销合作社要有专职统计人员,基层供销合作社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。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采取措施,夯实基层统计网络。
七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
做好统计工作,关键在人。为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要求,必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,建立起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、甘于奉献的统计队伍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统计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采取措施保持统计队伍稳定,同时选拔专业人才充实统计力量。
根据目前全系统统计从业人员的现状,特别是针对专职统计人员少、人员老化、专业知识亟待补充的实际情况,要加大培训力度,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。建立健全奖惩、考核办法,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责任感。继续组织开展统计同工种竞赛活动,表彰奖励优胜单位和个人,推动后进赶先进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,增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。落实岗位责任制度,加强督促检查,严格责任追究,对在统计工作中不负责任,造成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等后果的要严肃处理。
八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
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,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,关心、支持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,定期就统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,认真解决好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真正把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。要熟悉、掌握统计知识,善于运用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判断、指导工作,提高决策的科学性。要发挥统计部门的参谋作用,支持统计部门独立开展调查、分析和监督活动,确保经济运行中的真实信息通过统计手段充分反映。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,在人力、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,给予保障,使统计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。
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
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